为从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在校车辆的行驶、停放等行为,防止车辆因违规行驶与停放造成校园交通事故或其它恶性事件,学校决定在车辆出入门禁系统中启用在校违规及滋事车辆“限制入校”(俗称“黑名单”)的管理功能。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持绑定功能的“四川师范大学校园卡”(即校园“一卡通”)与“四川师范大学机动车固定时段通行卡”用户车辆在校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列入“限制入校”名单。
1.违规停放且被锁车达3次。
2.堵塞应急救援通道。
3.恶意交通致堵。
4.超速行驶与恶意鸣笛。
5.拒绝服从安保人员指挥并导致不良后果。
6.其它危险驾驶行为。
二、出现上述任一情形1次的其它临时入校车辆也将列入“限制入校”车辆名单。
三、列入“限制入校”名单的车辆将区别不同情况按如下原则处理。
1.持绑定功能的“四川师范大学校园卡”用户车辆,其车主或驾驶人员须向所在单位书面如实报告车辆被“限制入校”原因,并提出解除“限制入校”申请,在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保卫处处务会同意10个工作日后方可恢复入校权限。
2.具有“四川师范大学机动车固定时段通行卡”用户车辆,其车主或驾驶人员须向原同意申请入校单位书面如实报告车辆被“限制入校”原因,并提出解除“限制入校”申请,在获原同意申请入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熟悉学校校园车辆管理规定与保卫处处务会同意20个工作日后方可恢复入校权限。
3.列入“限制入校”名单的非上述车辆将不再允许其进入我校校园。同时,具有“四川师范大学校园卡”的教职员工和“四川师范大学机动车固定时段通行卡”的非教职员工,在其车辆“限制入校”期间,保卫处不再受理车主或驾驶员申办其它车辆的入校事宜。
四、对于列入“限制入校”名单的车辆,出入门禁系统及现场安保人员均无法自动或手动启动门禁道闸允其入校。
特此公告
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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