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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与催促处置校园疑似废弃或无主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的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保卫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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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在校园环境整治与安全隐患排查中,我们发现一大批疑似废弃或无主的自行车、电瓶车及三轮车(车体不完整或明显变形、严重锈蚀、灰尘积淀突出,以下简称“车辆”)。这些废弃或无主车辆长期占用人行道、绿化带、楼梯间、应急通道或学校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甚有个别还长期搁置在实验大楼、教学大楼、办公大楼的楼道内),它不仅严重影响校园环境、不利于校园可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更留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应广大师生的要求,学校决定对校园疑似废弃或无主的自行车、电瓶车及三轮车进行集中清理与催促处置。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催促自行处置

自公告之日起,学校希望师生员工自行及时处置相关车辆。同时,我们也希望师生员工提供疑似废弃或无主车辆的存留地点及车主的相关信息。

二、过渡期内集中搁置

学校将对疑似废弃或无主车辆在9月18日至9月25日期间集中搁置如下地点:

1.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附近北侧空地

2.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入口大厅附近左右两侧空地

三、公布确认车辆的相关信息

集中搁置过渡期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各种渠道公布疑似废弃或无主车辆的相关信息,以再次催促车主前往认领并自行处置。

四、逾期仍为无主车辆的集中处置

9月29日后,仍未被认领且集中搁置于上述地点的自行车、电瓶车及三轮车,我们将视为车主放弃车辆所有权由学校依规处置。

 

特此公告

 

                                      保卫处

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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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