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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共享单车有关问题的倡议书
[四川师范大学保卫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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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一便捷服务市民的新型交通工具——共享单车已进入街道、社区,也进入了我们的校园。在甚感其十分方便与理念超常的同时,人们也在惊呼:共享单车的使用与管理无疑将对人们(尤其是大学校园的师生)的品味或素养是一考验!

近日,在我校成龙校区与狮子山校区的校园时有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横卧人行道、乱扔绿化地带与堵塞楼宇侧门)的现象,这已严重影响了校园环境与妨碍师生的正常通行。甚至个别师生骑放共享单车于实验大楼、教学大楼或学生住宿区内的行为,不仅会被疑为“窃为私有”,更让人担忧突发应急情况时我们怎么逃生的问题。让人惊讶的是,这些本应曝光的不良现象居然无人制止,似也未意识到与我们这个常被要求“身正为范”的校园氛围格格不入!

此外,也有报道,2名护士给共享的“小黄车”上锁。这一被认定为将公共资源“窃为私有”的动作被以盗窃行为处以行政拘留。

看来与共享单车这一小事相关联的“不经意的小动作”确实联系着人们的品味或素养。

这几天,多地相继出台共享单车使用与停放的规范措施,其监管也提上日程,且北京、上海等地已明确“骑车人”违反共享单车使用规则和违反交通法规应予承担的责任。校园环境的文明与有序是一种潜在的巨大教育资源,无疑对我们的生活、学习乃至路过校园的他人具有不可估量的潜移默化的正面效应,正所谓“润物细无声”。尤其是社会也可从校园共享单车的使用和停放状况窥见我们的精神面貌及学校的育人成效、管理理念。为此,我们特向同学们和老师们倡议如下:

1.遵守使用规则,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如发现共享单车损坏或其它故障问题,主动联系共享单车客户端报修。

2.共享单车使用后,自觉停放在学校引导性停车区域,且朝向一致。如发现未停放于引导性停车区域内或未停放妥当、倒下的共享单车,主动予以搬离或调整、扶正。

3.如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共享单车,主动制止或予以报案。

4.支持学校对共享单车不当使用或乱停乱放行为的曝光。学校将定时与不定时地从校园天网中对共享单车不当使用与停放的行为者予以截图曝光。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人说,共享单车将是一面镜子。我们愿这面“镜子”能折射出我们师生良好的综合素质,折射出我们师大“重德”校训长期培育的精神风貌,更折射出我们师大师生服务社会应有的责任与担当,让共享单车在方便我们的同时,营造我们校园又一道美丽的风景!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                               

                       四川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总队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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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