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16〕5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学校保卫处将联合有关部门于近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分以下三个步骤:
1.单位内部自查:对本单位所管辖场地及其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性的安全自查并予以安全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学校重点抽查: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校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进行重点抽查。
3.汇总整改阶段:学校将对各单位内部自查和重点抽查两方面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学校报告。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各类建筑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学生宿舍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情况;
4.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
5.校内商业网点、食堂、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和学生集中场所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建筑物、设施与设备(含特种设备)、车辆管理、食品卫生等;
7.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落实强化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把安全检查常态化,并将“隐患排查”作为此次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以确保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严格检查,消除隐患: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列入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3.严格信息报送制度:要准确掌握本单位安全动态,及时、准确、完整报送相关信息。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分校区报送保卫处消防科谈小虎(狮子山校区84769119)、申浩(成龙校区办公电话84480119)。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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